爱镇安-镇安县主流门户网站! 网站首页 | 镇安概况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关注 >

遏制七类违法行为 从我做起

2015-01-04 11:46 | 来源: 网络整理 |
我要分享

> 民生关注 > 正文

遏制七类违法行为 从我做起

2014-12-03 10:09:25  来源:河北交通电视频道  点击:0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行为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这七类违法行为多发,且社会危害性大。

超 速

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为我们的安全出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但许多司机或为了赶时间,或为了赌气,或自认为开车技术不错,经常把车开得飞快,全然不顾其它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但事故往往由此产生,导致人的生命瞬间消失。

驾驶员超速行驶已经成为公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是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杀手”。众所周知,超速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曾经对234起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进行过调查,在这些事故当中,因机动车驾驶员违法驾驶及操作不当导致的191起,占总数的81.6%,而这其中最多的违法问题是超速。

超 载

说完了超速,我们再来说说超载。超载现象可以说在道路上屡禁不止,尤其在高速公路上,大货车超载可谓着实不少。除了货物超载问题外,部分客车还存在人员超载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一起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次又一次给人们敲响了客车超员带来的痛苦和危害的警钟。

酒 驾

随着我国“汽车社会”的临近,酒后驾驶行为所造成的事故越来越多,对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酒精正在成为越来越凶残的“马路杀手”。

根据调查表明,40%的酒后驾车者“过高地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这类驾车者认为自己酒量大,开车技术过硬,总想用酒后驾车来“炫耀”自己的技术,结果造成险象环生。27%的酒后驾车者的“安全意识不强”。

此外,酒驾者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以前饮酒驾驶从来没有出过事,也没有被抓过,而且也经常看到其他人酒后驾驶,于是便侥幸酒后驾驶。有了以上思想作怪,驾驶者往往把酒后开车不当回事,使酒后驾驶屡禁不止。

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醉酒后,人的意识会处于模糊状态,思维反应会明显滞后于正常状态。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们就会心存侥幸。而这,就会埋下事故的诱因。

毒 驾

一说到酒驾,我们都说“酒驾猛于虎”,而事实上,从对于人体的刺激、麻醉以及反应力的角度来说,吸毒之后驾驶车辆与酒驾醉驾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同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情况也适用于毒驾范围。“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

目前我国毒驾形势已经十分严峻,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毒驾”虽然危害巨大,但是在交警的日常整治中,却因为技术原因,往往难以像“酒驾”那样当场检测。

治理毒驾确实任重而道远,我们希望,面对毒驾不光要治标,还要治本,在严控毒品流通的同时,还能完善驾照申领年检制度,这样才能彻底杜绝“毒驾”再次伤人。

占用应急车道

众所周知,在高速公路主车道的外侧都设有应急车道,应急车道是专门供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救助突发性伤病员和救险等紧急情况下,为使救援车辆和救治人员能够快速到达事发地点而设置的专用通道,或者是在其他应急时候使用的应急通道,是一条“生命通道”。但是往往有一些司机只图自己方便,占用应急车道来行驶。

近日,由于雾霾频发,能见度较低,高速封闭,滞留车辆较多,固安高速交警决定对滞留车辆进行压速带道。尽管民警不断提醒驾驶人不要占用应急车道,可是仍然有一些私家车通过应急车道超越前方车辆。

而在此过程中,民警却发现一辆救护车被夹在应急车道内寸步难行。民警随即立刻停止带道,为救护车疏通道路。救护人员介绍,车上的病人要转移到江西,却硬生生的被私家车堵在了高速公路上,这样的情况可急坏了病人家属和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

正因为一些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司机,给事故的救援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在此,提醒高速公路上的驾车人,千万不要占用应急车道。如果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时,也不要在应急车道内停靠、排队,更不要在这个车道上行驶,以便在紧急情况下给救援的伤员留出一条“生命线”。

闯红灯

说起行人闯红灯可谓是老生常谈,有些网友还把这种行为称为“中国式过马路”,而这个词自从2012年诞生以来,一直为网友津津乐道。那么在这两年时间内,作为省会石家庄,针对行人闯红灯又做了哪些工作呢?

自2012年“中国式过马路”在全国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石家庄采取了相关的措施。从2012年10月23日开始,对大路口闯红灯者处罚前3名,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在路口内随意穿行、翻越中心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情形,将被依法处以50元以下罚款。

到通过媒体来曝光的闯红灯者,再到交管部门的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五进工程来进行宣传,但效果怎么样呢?

去年记者分别在中山路大经街和友谊大街裕华路口拍摄。在中山路与大经街交叉口,“南三条”市场和一些大型的商场集中在此处,所以这里每天来往的行人非常多。虽然路口不算大,但闯红灯的人却不少。不管是哪个方向的红灯,我们都可以看到闯红灯的行人。

在裕华路与友谊大街路口,时间将近下午5点,从此过往的行人络绎不绝。虽然车流量和人流量都比较大,但是不顾危险闯红灯的行人依然不少。

同样还是这个路口,今年行人过马路时会不会遵守交通信号灯呢?此时时间将近上午11点,从此过往的行人络绎不绝。虽然车流量和人流量都比较大,但是不顾危险闯红灯的行人依然不少。

不礼让斑马线

斑马线我们都再熟悉不过了,但是作为司机来讲,在开车的时候是否会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呢?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斑马线是行人过马路的专用线,按照交通法规,行人过马路时应该从设有斑马线的路段通过。斑马线对行人来说是安全线、保险线。临近斑马线时,司机都应该减速避让,不应与行人抢道。

但是,在斑马线上汽车呼啸而过,行人在车流中躲闪、胆颤心惊地穿越马路……此惊险场景,在石家庄的一些斑马线上每天都在上演。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即便国家对此有相关规定,但能做到的司机却少之又少,甚至为了抢行而撞上正在斑马线上通过的行人。

记者觉得应该换位思考一下,毕竟驾驶员不可能总是驾驶机动车,也有做行人的时候。在你想要通过斑马线而没有机动车让行时,你会做何感想呢?大家都互相替对方思考,社会也就会和谐很多。

责任编辑:付翠红

本文关键词:

延伸阅读:
  • 上一篇:不可小看的“毒驾” 危害猛于“虎”
  • 下一篇:助力全国交通安全日 提倡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admin)
      网站介绍   商务合作   网站声明   招聘信息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3-2019 爱镇安_镇安在线_镇安县门户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站部分内容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