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关注 > 正文 5市机动车应急限行出新规2015-02-06 09:59:48 来源:河北日报 点击:0
为落实去年12月省政府出台的《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继石家庄之后,目前邯郸、保定、衡水、秦皇岛和张家口也修订出台了最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今后应急限行措施将以此为准。概括来说,各市应急措施向着全省统一迈进一大步,但具体执行仍有所不同。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目前已修订出台的6市在预警分级和响应分级上实现了统一: 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 机动车怎么限行 邯郸 Ⅲ级响应 在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 Ⅱ级响应 在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周一至周五可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20%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重要提示:据有关部门介绍,轮换限行同石家庄一样,为按周几固定限行尾号。Ⅱ级响应期间,赶上周几就固定限行对应尾号,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以此类推,周五固定限行5和0。 Ⅰ级响应 在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备注】在Ⅱ级、Ⅰ级响应有关车辆限行、停驶措施中,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单位通勤、应急工作、公交车、出租车、非本市车辆除外,但有关限速行驶措施适用于上述车辆。 当紧急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 保定 Ⅲ级响应 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 Ⅱ级响应 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市区内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重要提示:据有关部门介绍,具体限行办法采取按周几固定限行尾号,周一至周五分别对应限行尾号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另据了解,作为先期试点,保定此次修订应急预案实际上早于我省预案出台时间。所以这一限行措施在保定最近启动的Ⅱ级响应中已开始实施,有心的市民会发现记住之前规定即可。 Ⅰ级响应 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市区内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重要提示:单双号具体限行办法为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备注】当紧急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 衡水 Ⅲ级响应 市区及县城区内实行交通限行,在交通限行区域内6至24时禁止禁止重型、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通行。 Ⅱ级响应 禁止货运机动车(经批准的货运车辆可以0时至早6时通行)、危险品运输车通行;20%的小型汽车以及10至19座、车身长度6米以下的中型客车、非营运的大型客车通行实行限号通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殊公务用车外)。 限行方式考虑周边城市限行等因素,市区和县城区周一至周五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重要提示:据有关部门介绍,衡水限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据了解,北京目前实行“五日制”尾号限行,1月11日至4月10日,北京市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分别为:周一2和7、周二3和8、周三4和9、周四5和0、周五1和6。 Ⅰ级响应 在市区及县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货运机动车(经批准的货运车辆可以0时至早6时通行)、危险品运输车通行;小型汽车以及10至19座、车身长度6米以下的中型客车、非营运的大型客车通行实行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殊公务用车外)。 秦皇岛 Ⅲ级响应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全天或白天延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无标车及黄标车、拖拉机通行。 Ⅱ级响应 在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周一至周五可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20%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重要提示:据有关部门介绍,秦皇岛具体限行办法也采取按周几固定限行尾号,周一至周五分别对应限行尾号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Ⅰ级响应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全天或白天延时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市区内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重要提示:单双号具体限行办法为,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张家口 Ⅲ级响应 每日7:00—22:00一切社会车辆(含公务用车)均采取分号限行措施;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 重要提示:具体限行的车牌号,由当地交警部门发布。 不受上述措施限制的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