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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呈现五个亮点

2014-06-06 09:51 | 来源: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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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呈现五个亮点

 记者5月27日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刑诉法实施一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以“捕、诉、监、防”为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推动了陕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呈现五大亮点。

亮点一:建立健全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和挂牌督办机制。省检察院决定对全省范围内重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适时介入侦查和挂牌督办机制。近些年来,省检察院先后对富平张淑侠拐卖婴幼儿案、渭南市原人大代表张志宏嫖宿幼女案等案件实施提前介入侦查和挂牌督办,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亮点二:建立健全快速办理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在确保案件质量和落实特殊检察制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快地办结案件。对未被羁押的案件,也加快办理速度,避免不必要的拖延。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快捕快诉。

亮点三:建立健全刑事和解制度。对于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双方有刑事和解的权利和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引导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对和解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主持和制作和解协议书。2013年,全省2个市级院和31个基层院共实施刑事和解案件161件,较好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亮点四:建立健全分案起诉制度。对于受理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在不妨碍查清案件事实和相关案件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分案提起公诉,由法院分庭审理。2013年全省年共分案起诉228件,其中侦查阶段分案174件。

亮点五: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我省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轻罪判决、不起诉、强制措施适用等犯罪记录封存的具体操作规范。很大程度弱化未成年犯罪人的“标签”心理,使其重拾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更好地回归社会。

     本网编辑:黄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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