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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十二五”解决1429万农村人饮水安全问题

2015-11-06 22:09 | 来源: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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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十二五”解决1429万农村人饮水安全问题

   终于用上自来水了 郭军 王剑

  洋县四郎乡地处秦岭南麓浅山丘陵区,因常年降水偏少且地下水埋藏较深,被当地人戏称“干四郎”。自2010年四郎乡西岭村、2012年四郎乡田岭村等一大批农村饮水工程陆续建成后,自来水流进了农户家里,当地群众欢天喜地,这一戏称便不复存在,“干四郎”变成了“水四郎”,群众感谢政府为他们办了一件盼望已久的大好事。

  农村饮水安全与农民的切身利益联系最直接,影响他们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在采访中,笔者经常看到农民家里小水井变成自来水,告别喝了几十年的高氟水,他们脸上呈现出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十二五”期间,陕西把农村安全饮水放在与解决群众温饱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步伐,群众饮水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是农村饮水资金投入最大、发展速度最快、提升水平最高的时期。“十二五”收官之际,累计解决了142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规划建设任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32%,水质合格率提高30%,农村群众饮水条件和卫生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保障了群众的身心健康。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农村饮水被列为“八大民生工程”之首

  上世纪八十年代来,陕西先后实施了“世行改水”、“甘露工程”、“防氟改水”、“饮水解困”等项目,有效缓解了农村群众的饮水问题。“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更是把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列为“八大民生工程”之首,让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的水,是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推进这一工程,全省各级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逐级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快了工程建设步伐。

  财政投入唱主角。2011至2014年,陕西配合中央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全省累计完成投资65.4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0.11万元、省级资金11.4万元,共建成农村饮水工程1.1万余处,解决了1176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2014年底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5%,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规划目标任务。2015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投入资金14.9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9.13亿元,省级资金2.66亿元,市县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3.18亿元,计划建设饮水工程3033处,解决253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到年底,全省“十二五”期间共解决142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超额解决国家1161万人规划目标268万人,超额解决1230万人全省规划目标199万人。

  为快速推进这一工程,陕西省率先将农村饮水安全“千吨万人”规模以下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省级审批量减少了70%,加快了项目前期审批进度,“十二五”期间完成1.4万多处农村饮水工程初步设计和审批工作,为项目实施赢得了有效时间。

  对千吨万人规模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严格执行“四制”,规模以下的小型项目采取“一县一法人”、打捆招投标和巡回监理的方式,切实落实由政府主导的质量监督工作机制,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对于农户自建、自用、自管的零散工程,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各地严格实行“一县一法人”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实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公示制,认真落实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积极推行材料设备第三方检测制度,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

   建成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网络体系

  陕西结合省情、水情和民情,科学编制《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确定了路线图和目标任务。根据陕南、陕北、关中地域差异,因地制宜,长远结合,紧密结合移民搬迁、美丽乡村、新农村和新型社区建设,实施项目优化整合战略,累计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4万处,其中“千吨万人”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255处,受益人口达569万人;同时,充分利用城乡供水统管优势,扩大农村居民安全用水范围,61个县区通过延伸县城供水管网,辐射解决周边140万农村居民的饮水问题,实现了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一体化目标。以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为骨架,中小型饮水集中工程和集雨水窖分散工程为依托的全省村镇供水安全网络基本建成,集中供水工程受益人口大幅增加。

   三分建,七分管。水利部门通过加强水质监测和运营管理,保障农民群众不仅要喝上水,而且还要喝上好水。

  我省将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放在和工程建设同等重要位置。从2008年开始,启动了县级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工作,依托县城自来水公司和大型农村供水厂(站),组建了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省级财政连续3年列出专项资金,安排每个县20万元,用于配置仪器设备,经过试点和分批实施建设,到2010年底全省所有县区都具备了能够检测21项常规指标的水质检测能力,基本实现了县级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网络全覆盖。2014年以来,全省因地制宜选配仪器设备,对104个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进行了扩建升级,将检测能力提升到63项以上,部分县区检测能力达到93项以上。

  积极落实行业自控和卫生部门监控相结合的水质安全保障制度,检测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定期对区域内所有饮水工程进行水质检测,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都设有水质化验室,每天检测6-8项常规指标,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县级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网络全覆盖,形成了供水单位每天自检、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定期巡检、卫生疾控部门定期抽检的城乡供水水质检测机制,为确保农村供水水质达标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

  落实饮水水源保护相关规定,合理设置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县级政府对规模以上工程水源地明确保护范围,划定保护区,插标亮界,设置隔离防护围栏,有条件的设立视频监控系统,落实保护措施,加大污染源排查清理力度,从源头上保证了水质安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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