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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记录证明还在要 部分地区民政公安仍在开

2015-10-15 18:00 | 来源: |浏览:

婚姻记录证明还在要 部分地区民政公安仍在开

--各部委开证明“新规”落实情况追踪

  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 今年7月份以来,民政部、公安部等多个部委接连下发通知,专门整治各领域滥开证明现象,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再开具的证明。“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不少机构对证明材料的需求并未减少,上了禁开清单的证明依然不得不开。

  有民政部门一天开具150多份婚姻记录证明

  9月中旬,民政部下发通知,从9月15日开始将不再开具(无)婚姻记录证明。记者10月9日采访了解到,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地,目前民政部门已经停止办理(无)婚姻记录证明;在郑州、长春等地,一些基层民政部门表示“尚未接到具体通知”,仍然可以办理。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郑建刚告诉记者,目前一天仍开具150份左右。

  对于婚姻状况证明,8月22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微博发布的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办理的证明清单中也作出了明确禁开规定。但仅仅几天后,江西南昌一派出所就接到了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申请。

  “8月26日,一位孩子母亲拿着离婚证让我们给证明她和丈夫‘离婚是真离婚’。如果不出具,孩子就不能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注册。”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民警余赟说,虽然婚姻状况是民政部门掌握的情况,派出所根本无从证明,但考虑到居民的实际需求,还是为其开具了证明。

  另外一项需求量较大的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也被明确列入公安机关不予开具证明范围: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

  记者近日走访北京、长春等地部分基层派出所了解到,目前基层派出所开具最多的依然是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广内派出所一位内勤民警说,公安部的微博发布后,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数量没有明显减少。派出所目前还没有接到停止办理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正式文件,如果居民提出要求,派出所还会继续开具。

  此外,社区作为出具各种证明的“大户”,也有明确通知要求减负。7月13日,民政部、中组部印发通知,明确指出“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证明核实事项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证明”。记者近日到一些社区实地走访发现,开证明依然是社区最耗费精力的业务之一。

  南昌市天赐良园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吴晓华为记者算了算要开的各类“奇葩”证明:交警查扣无法证明来源的摩托车,要居民来社区出具“买车发票丢了”证明;居民在家中死亡,火化时要社区出具“人死了”证明;有关部门提拔干部,需要社区开具“人品证明”……

  吴晓华说,虽然政府出台文件要为社区减负,但地方尚无相关配套文件和细则出台,这些“奇葩”证明还是只能为居民开具。

  “新规”之下需求仍然旺盛,证明减负难落实

  采访中,记者采访银行、房产中介等基层部门和单位发现,虽然民政、公安相关开具证明的“新规”已经广为所知,但由于种种原因,对于证明材料甚至“奇葩”证明的需求量依然很大。

  --法规制度有要求,依规必须开。目前,北京的基层民政部门已不开(无)婚姻记录证明,但一些证明需求方并没有更改相关规定。记者8日致电北京链家地产官方客服了解到,目前该公司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房市交易仍按以前的相关手续办理,买房依然需要(无)婚姻记录证明。

  在从事安全保卫和律师等行业时,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法规要求必须开具的一项证明材料。郑州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10日对记者表示,目前申请办理律师执业证照必须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虽然公安部门不对个人开具此类证明,但目前仍需要由申请人自己持所在律所开具的公函前往公安部门开具,还没有实现完全“公对公”办理。

  --信息交流瓶颈难突破,只能用“证明”来证明。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工作人员赵鹏表示,虽然银行已了解相关部门不再开具亲子关系证明,但是目前上级部门并未出台新规免去证明要求。由于银行无法查询客户完整的户籍信息,如果两个人并不在一个户口簿上,仅凭户口本也很难确证亲属关系,出于对客户财产安全的保护,同时也为化解可能潜在的经济纠纷,在办理如提取过世老人存款等业务时,还是会要求出示类似“我妈是我妈”的证明。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廖晓明认为,目前公民户籍、就业、生育、婚姻等基本信息处于分散的碎片化状态,不能实现部门间、地区间互通共享或共享程度不高。虽然一些部门明知开具一些证明不合要求,但由于难以掌握相关信息,一些看起来“奇葩”的证明实际上不可或缺。

  --诚信体系不完善,为避虚假信息离不开证明。此前不少地方曾出现已去世老人由他人继续代领养老金、有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低保等情况,导致国家利益受损。有基层干部认为,领取养老金要社区出具“人还活着”等“奇葩”证明,虽然给老百姓带来了麻烦,但也是无奈之举。

  北京市一家猎头公司从业人员汪楠表示,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在聘用员工时还需要求职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最近这几天还有一些人到派出所开具这项证明。汪楠说,由于国家对个人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追究难落实,一旦求职者隐瞒真实经历而以后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企业可能要负连带责任,因此一些企业要求求职者自行提供证明,以此来判断求职者的“个人品质”和“可靠性”。

  证明“瘦身”应强化便民意识,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多位专家表示,证明繁多增加群众办事负担,要彻底解决滥开证明问题,不仅要落实“新规”,堵住出口的“塞子”,更要疏导好要证明的需求,不能把群众夹在一面要证明、一面不给开的尴尬境地。

  廖晓明认为,从便民角度出发,一些政府单位和部门对于能够核实的情况应当自行核定,不应该把证明的负担转嫁给群众。一些基层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为了避免在开具证明的问题上互相推诿扯皮、转嫁风险,应建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对于一些部门、单位借助强势地位,为难群众索要相关证明,应进行严肃处理。

  南昌市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梅俊认为,即便一些证明确实需要,相关部门也应以“公对公”的形式解决,不能把问题丢给百姓。北京市96156社区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北京民政部已经不给个人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个人可以要求证明需求方采取“公对公”的方式与民政部门沟通,个人无需出具此类证明。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付诚表示,信息化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可能和便利,要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设切实可行的信息共享平台,减少开具证明的种类和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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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丹丹认为,简化证明还需要全社会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不诚信行为惩处力度,让所有人意识到不能造假、不敢造假,对个人提供的信息负责,弱化相关部门、单位在照章办事中潜在的连带风险,降低证明的非必要成本。(记者宋晓东、刘硕、胡锦武、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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