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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单大圣:应鼓励优秀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

2014-08-25 14:47 | 来源: |浏览:

  提高中小学教书育人水平,关键是要有高素质、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近年来,虽然教育投入不断加大,教师待遇不断提升,但不可否认,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吸引力仍然不够强,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状况仍然不能适应建设高质量教育的要求。下一步必须将以身份吸引人、以待遇留住人、以事业发展人、以荣誉鼓舞人落到实处,广泛和充分吸引全社会优秀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事业,并鼓励他们长期从教。

  张力 单大圣

  近年来,全社会对中小学教育“既为学生人生发展打基础、也为国家民族未来打基础”的基础性认识不断深化,也更加重视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在教书育人中的关键作用。2012年,我国总共有1200万中小学专任教师,支撑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中小学教育。但无论从国家人才培养的目标、需求看,还是从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稳定性都还不能满足需求,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提升空间还较大。

  当前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状况还不能适应建设高质量教育的要求

  从学历层次看,我国教师法规定,小学教师要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专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要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各级各类教师学历已基本合格,高学历教师比例逐步增加,2012年,专科以上幼儿教师、专科以上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初中教师、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分别占65.13%、84.91%、71.63%、5.01%,新增教师大都有大学专科、本科学历。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中小学教师学历标准和学历整体水平还偏低。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要求中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近年来,一些国家中小学教师学历还出现了“硕士化”的趋势,比如芬兰、法国、日本等教育强国均要求教师候选人具备硕士学历。相比较而言,我国,本科以上小学教师仅占32.6%,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量很少。

  从生源质量看,尽管师范毕业生学历层次随整个社会学历层次的提升显著提高,但生源质量总体上并没有同步改进。2012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5.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普通高中比较优秀的生源大都进入高等教育本科一本院校就读,近10年全国各省高考状元,大多数重点高中高考成绩前100名者,鲜有人主动报考师范类专业。从各地情况看,即便是大中城市,本科重点院校毕业生进入中小学任教的比例依然不高,大多数地方中小学校新招聘教师以高等师范专科学生和二、三本院校学生为主。根据对江苏苏州、浙江嘉善等经济发达、中小学教育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调研,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来源并未随整个社会学历层次结构的变化而出现大的改变,依旧以本省市师范类学校毕业生回乡任教为主。

  从从教状态看,根据调研中了解的情况,有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教师工作压力大,工作成就感低,有些地方较普遍出现职业倦怠,表现为工作热情消退,对学生失去耐心和爱心,提高与创新愿望不强。由于职业认同感低,一些教师不安心从教,有的忙于教育以外的活动,有的选择离开教育岗位。一些教师对地位待遇和工作环境不满意,想尽办法要向发达地区、城镇和优质学校调动,有的农村教师长期借调到乡镇机关,在编不在岗,有的热衷于参加公务员招考或者领导干部公选。

  中小学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优秀人才不愿意长期安心从教

  当前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与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也有教师管理的问题,但一个重要原因,是教师职业吸引力减弱,导致优秀人才争当中小学教师的意愿不强,优秀教师不能长期安心从教。

  其实,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不必然相关。建国后很长一段时期,教师教育受到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重视,大量优秀人才报考并投身教师事业,形成了一支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虽然当时教师待遇并不具备优势,但教师形象与社会地位都较高。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的转型与价值的多元化,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出现明显弱化,近年来虽有所好转,但依然不能满足一个教育大国对于优秀教师人才的需求。虽然国家希望“把最优秀的学生吸引到师范院校来,把最有才华的学生培养成人民教师”,但中小学教师的身份地位、荣誉光环和吸引力一段时期以来不断走弱,其原因是复杂的。

  一是特殊政策优势逐步消失。我国过去曾经实行的师范教育,吸引了大量城乡初高中优等生和尖子生报考 “中师”、“师专”、“师大”,成为近三十年来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底子”和中坚。其实质是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下,国家干部身份、特殊的定向分配、免交学费和城镇户口政策发挥了作用。在新的形势下,教师身份已经变成一般的专业人员,大中学校就业体制由“包办分配”到“双向选择”,学生资助体系不断完善,除个别城市外,大多数地方也取消了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师范教育的特殊政策优势逐步消失。

  二是社会评价发生变化。过去认为教师的工作不仅是要教书,还要育人,这是一种全面的教育观。在市场分工逐步细化过程中,人们更多地从人力资本的角度认识教师职业属性,教师工作出现简单脑力劳动化倾向,中小学教师更多被视为 “教书匠”,就是遵循国家课程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学生升学率,忽视了创造性和灵活性。优秀人才当中小学教师被很多人认为是大材小用,是人力资源的浪费。许多小学男女教师比例失调,究其原因,也是社会对小学教师职业认可存在偏差,不愿当“孩子王”。另一方面,在应试教育和片面的教育质量评价导向下,教师行为越来越工具化,影响了教师的形象。

  三是教师教育深刻调整。一方面,师范教育层次不断提升,中等师范学校和师范专科学校逐步收缩,向一级师范教育迈进。另一方面,教师教育已突破师范教育的限制,形成以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校共同参与的教师教育体系。教师的培养和供给机制也由过去的定向培养、计划分配转向学生和社会自主选择,但由于质量保障和专业准入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各高校教师教育质量参差不齐,中小学校盲目进人,一些不适教、不乐教、不善教者进入教师队伍,产生了许多问题,进一步降低了教师职业的吸引力。

  四是教师福利待遇没有优势。应该从中小学教育的基础地位和特殊意义,看待中小学教师对人才的高标准、高门槛要求(德才兼备),相应地让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具有待遇优势。尽管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这只是总体平均的概念。从统计数据上看,以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为例,历年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均略高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水平,2011年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3194元,略高于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2062元),低于、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6206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7878元)行业,远低于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64252元)、金融业(71873元),是总体偏低的收入水平。在大中城市,随着住房商品化、福利货币化、社会保障社会化等改革不断推进,加上不断上涨的城市生活成本,教师福利待遇的优势逐步减小。近年来,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每一个改革项目都引发了教师队伍波动,许多教师觉得政府是在“甩包袱”,普遍认为事业单位身份不稳定、不可靠,难以安心长期从教,比如有关部门提出要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后,不少中小学教师马上选择提前退休,反映了他们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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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是教师发展不够充分。1983年调整的教师职务(职称)制度将中小学分开,中学高级职务只是副高级职称,小学高级职务只是中级职称,不利于激励。在评聘结合的职称评审方式下,年轻教师限于职称名额,一时难以晋升,工作消极,老教师在达到最高级职称后,不再创新。由于政府对学校主要采取行政化的管理方式,管得过多、过严,对基础教育管理人才、学校管理人才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的方式进行选拔和使用,不符合教育管理人才成长规律,挫伤了一部分干部的积极性。学校内部也主要采取行政化的管理方式,教师难以参与学校治理,感到不受尊重,学校资源配置不科学、不合理,甚至造成人际关系紧张。

  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的政策建议

  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让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并形成长效机制,必须采取综合政策措施,关键是要将以身份吸引人、以待遇留住人、以事业发展人、以荣誉鼓舞人落到实处。

  第一,以身份吸引人。在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应该将中小学教师这支真正体现公共性、需要稳定性的队伍纳入公务员队伍管理,从而真正体现公务员的“公”,改变目前“公务员=官”的现状。从持续多年的公务员考试热现象看,当前社会公众对公务员职业的高期望是客观存在的,究其原因,主要是与企事业单位相比,公务员职业稳定,福利待遇较好,社会声望高。事实上,近年来事业单位改革都是朝着转换用人机制、搞活内部分配方向推进,已经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在合同用人、岗位管理、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作出的规定,将进一步强化了教师对自身身份待遇不确定、不稳定的担心。

  应当看到,教师工作是复杂的脑力劳动,不仅要教知识,还要用自己的人格、智慧影响学生,其数量、质量难以度量,迥异于一般公共服务。教师职业,尤其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首要的是稳定,只有稳定,才能潜心育人。将中小学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有助于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增强教师职业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是比较容易见效的政策措施。事实上,法国、德国、芬兰等国均把中小学教师列为国家公务员,日本、韩国单设教育公务员并采取终身雇用制,美国虽然实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但优秀教师可以实行“永久聘约制”,在这些国家,教师是青年学生十分向往的职业。

  第二,以待遇留住人。提高教师工资水平,让教师过上比较体面的生活。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对中小学教师工资的投入责任,提出要建立工资保障机制,有效解决了农村教师工资拖欠问题。要在此基础上,加大省级统筹力度,进一步落实县以上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推动各地特别是农村基层切实落实 《教师法》“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教师社会保障制度,让教师免除后顾之忧。中小学教师应执行与公务员同样的退休制度,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在参加统一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中小学教师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将中小学教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为困难教师提供住房补贴。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和教育教学需要,核定足量编制,让每一位教师带着编制安心上课。对农村、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教师和村小、教学点教师,要采取更有力的扶持措施,比如实行特殊津贴制度,发放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建设周转宿舍和公寓房等。

  第三,以事业发展人。关键是要完善中小学教师自我成长、自我发展之路,让优秀人才感到当教师有奔头、有希望。完善教师职务(职称)制度,加快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设置正高级职称(职务),让中小学教师也能评上相当于教授的正高级职称,优化职称结构,拓宽教师职业成长路径。转变政府对学校的管理方式,扩大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取消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建立能综合反映校长的管理能力和业绩、有利于激励教育家办学的新的校长职级,根据中小学特点和校长成长规律,统筹推进专业教师队伍、行政管理人才、学校管理人才和中青年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制,健全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让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活力,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创造和谐、友善的工作环境,让教师感到受尊重,心情愉快地工作。

  第四,以荣誉鼓舞人。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教师职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让全社会了解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神圣使命,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对优秀教师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奖励和表彰的力度,特别关注长期从教、师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中小学教师。近年来,一些学校探索让学生给老师颁奖,有的还开展“回母校谢师恩”活动,尽管不是正规的表彰奖励制度,但实际效果很好。调研中,一些教师反映,看到学生对自己工作的肯定,看到自己培养的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真正感到当教师很崇高、很光荣,这种成就感是金钱买不来的。这些情况说明,激发和培育教师的职业荣誉感有很多渠道和方式,关键是正确认识人才培养的特点和意义,真正打动人心。建立国家级荣誉制度,我国有关部委已经设立了一些教师荣誉制度,如“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书育人楷模”等,但这些制度比较分散,不够鲜明,显示度不强,建议进行相应整合、调整、规范。同时,可以考虑参照在科技领域设立国家级最高奖的做法,设立国家级教师荣誉制度,比如“人民教育家”等国家荣誉称号等。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全面提高我国基础教育质量与水平”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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