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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买粽子要看清食品标识 食用前需煮熟煮透

2015-06-20 21:32 | 来源: |浏览:

  端午节即将来临,每家每户的餐桌上都少不了粽子。为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保存时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购买,避免粽子久放变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存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三是家庭烹制生冷粽子时应煮熟煮透。熟透的粽子再次加热时要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摄氏度及以上,且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

  四是食用粽子前要彻底清洗双手,并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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