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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网友留言询问废旧电池如何回收获官方回复

2014-01-23 09:32 | 来源: |浏览:

娄勤俭同志简历 | 给陕西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 王甲)昨日,陕西省各地对网友给省长娄勤俭的9条留言作出答复。其中,一位网友留言称自己几年来积攒了几十个废电池留在家里,却一直找不到回收电池的垃圾箱。网友希望小区、街道、市场能设立专门回收箱,以防止污染。

对此,陕西省环保厅回复表示:居民日常使用的电池90%为碱性电池,目前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的技术要求,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显著影响,可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锂电池、铅蓄电池和含重金属镍镉、镍氢或汞的电池对环境影响较大,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回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省环保厅将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建成电子废物回收体系。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娄省长,人常说一节电池可污染一亩土地,号召回收电池集中处理,为此我几年积了几十个废电池留在家里,但一直找不到回收电池的垃圾箱。无奈之下只好整袋放在垃圾箱旁,不知结果去向,很是担心。建议在小区、街道、市场能设立专门回收箱,以防止污染。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省环保厅研究。常用电池主要分为:碱性电池、锂电池、铅蓄电池、镍镉或镍氢电池等。碱性电池约占电池生产量的90%,目前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的技术要求,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显著影响。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联合下发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指出:“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因此,日常家用碱性废弃电池的处理方式是随生活垃圾分散投放,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锂电池、铅蓄电池和含重金属镍镉、镍氢或汞的电池对环境影响较大,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回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建立全省电子废物回收体系,以市级为示范点,原则上1000—1500户左右设置一个回收站点,以流动站点为主,采用定时、定点、定人方式进行回收,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组织实施。省环保厅将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建成电子废物回收体系。 

【网民留言】

尊敬的娄省长:您好!我们是宝鸡市华厦生态时代的业主。开发商是宝鸡华夏地产公司。我们的房子是2012年5月交房,没有采用市供热中心的集中供暖,供暖、制冷为华厦售房时标榜的节能高新技术“水源热泵中央空调”。

从去年夏天、冬天,到今年夏天,空调全是摆设,以及马上来临的2013年寒冬,经过许多业主的反复交涉,华厦以所谓的入住率为由,继续不打算开启享受政府补贴的低能源的“水源热泵中央空调”。1000多户业主花了全家人半辈子血汗钱高价购买,装修一新的300多户业主怎么过冬?还有许多的即将入住的业主准备装修也望而却步,入住率何谈提高?同样在宝鸡市高新区“美墅小区”也是用的此类技术,可人家在今年夏天都已经供上冷气了。高新区也有很多小区,水韵江南、左岸新城、城市公馆等都用的是集中供暖,本应都有入住率的要求,可实际还是考虑业主的利益,人性化的管理,按时供了暖气,提高了入住率,让业主享受了城市带给人们的便利与温馨!

华厦公司的良知去了哪里,卖出的房屋不管售后服务,试想如果华夏的家人遇到这种情况他们能视而不见吗?能允许卖出的东西不负责后续服务吗?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父母、儿女忍受严寒吗? 同样都在一个文明的新陕西生活,为什么享受的待遇却是天壤之别?一个住在温暖舒适的暖气房里享受城市带给人的快乐,一个在冰窖般的房屋里受冻,与住在贫寒的山村有何区别,在这样的环境做出的美丽“中国梦”也会变成恶梦吧!尊敬的省长,恳请您能为我们做主,督促华厦公司解决此事,早日用上暖气,能过一个温暖的寒冬!全体业主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网友们你们好。你们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宝鸡市政府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华夏生态时代小区由宝鸡市澳邦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物业公司认为,其与小区业主签订的《业主手册》中约定“入住70%开始运营空调”,今冬该小区入住率仅17%,不具备供暖条件。经高新区管委会与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多次协调,物业公司已对小区供暖。

【网民留言】

子长电力局因分户表安装多损耗大的原因,现在停止了给用户安装入户电表,一栋楼上几户人共用一块电表,而且是插卡式预付费电表,当预买的电一用完,几家人就同时停电,然后几家人就要互相联系看买电的卡在谁家,要商量看谁去买电,如果预上拿卡的人外出,好几天就没办法买电了。现在天冷了,都要用电取暖,用电量又大,经常停电,给用户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几个小区的人都去电力公司协商无局。就差上访了。希望政府能给协调下。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延安市政府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你居住的子长县石窑坪小区18号楼共有6层,每层1户,2006年18号楼1至3层办理了房产证,4至6层未办房产证。按照居民用电开户的有关规定,无房屋产权证的住户,不能办理用电开户手续。2007年1至3层办理了用电开户手续,而4至6层的住户靠与1至3层的住户电路相接用电,有断电现象。2013年10月中旬,4至6层办理了房产证,县供电公司及时派专人为4至6层用户办理了用电手续,安装了入户电表,目前供电正常。

【网民留言】

我想咨询社会保障住房主要针对那些人群和需要什么条件?像我是以前人们所称的商品粮户口,没有固定职业处在小县城。主要收入是靠打工勉强可以糊口。住房更是没有,就是想租套政府的廉租房但是我的条件达不到。1.没有下岗证。2.没有社会低保。我就想知道我今年都32岁了从来就没有上过岗那来的下岗。没有下岗证社会低保也很难办到。就我现在看来政府所建保障性住房里住的多数现在国家公职人员。每月有着固定收入,老了还有国家养老金的人。更有的轿车都开上了。我想问问我现在孩子都7岁了一家三口还借住在别人家里不到20平的一间房子里,究竟保障性住房我到底有没有资格住?我的条件符合吗?如果有我究竟能住进去吗?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你是淳化县城镇居民,经营一个洗车行,属个体经营户。妻子为农村户口,女儿为学生,一家三口现在与你父母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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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必须满足的条件为城镇低保且无自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米以下(含10平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你曾申请过廉租住房,但不符合淳化县现行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目前,已要求淳化县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扩大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鉴于你住房困难的实际,在调整保障标准后,你将被纳入相应的保障房轮候对象。

【网民留言】

娄省长,您好!我于去年参加省社区专职招聘考试,成为宝鸡市渭滨区的一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在反映一下我们这批人员的公积金问题。根据宝政发〔2012〕49号规定:“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参照城镇企业单位标准缴纳”。但是我们马上参加社区工作要一年了,住房公积金仍然没有落实,主管单位对此也一直没有具体的答复。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宝鸡市政府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你反映的问题属实。目前,渭滨区已按文件要求为2012年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市有关部门正在加快制定实施细则,待出台后,将按规定予以办理。

【网民留言】

我于2011年在星火集团开发的旭景新港2号楼打工(位于汉城南路,西钞广场南側)。离职前办完了移交手续,三年来我先后十一次讨要所拖欠的三千五百元工资;均被象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最终无果。在万舨无奈的情况下,向领导求援,帮我讨回血汗钱。恳求受理。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你反映的星火集团旭景新港项目拖欠工资问题属实,市人社局迅即进行了查处,2013年12月23日已将拖欠的3500元工资发给了你。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王分志现为三级残疾,患有脑血栓、老年痴呆等多种疾病,大小便不能自理。根据陕人社字145号文在原单位莲湖区西安公交二公司办理了补缴手续31950元,2013年1月份开始领取退休工资。从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中查询到多缴退费784.06元已到账,但4月份我们查询此款项未到账,截止11月份也未到账。电话咨询社保中心,社保中心说不清楚;咨询原单位,原单位说没有退钱,不清楚,让问银行;银行说不清楚,他们只管发。踢来踢去我们也不知道找谁?请领导做主?帮助可怜的人给一个满意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王分志,原系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职工,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012年10月按照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办理了参保补费手续,同年12月办理了退休手续,从2013年1月起,在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按月领取养老金。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相关政策对多缴2012年11月、12月养老保险费做了退费处理,由于参保是单位统一办理的,所以退费已划拨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账户。最近,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已督促公司将多缴退费退还本人。

【网民留言】

西安市繁华区域太白南路,建邦华庭楼盘南面的天石混凝土沙石搅拌站,24小时不定时施工,施工产生大量灰尘和噪音。西安的天气污染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再有这么大的污染源更是雪上加霜。现场满地沙石灰尘更是堆积如山,出口的路面已被压的脏乱不堪,车一过那灰尘太可怕了。可是相关部门就是没有一点作为,不知道搅拌站的后台关系有大,多次投诉到环保部门就是没有改善。恳请政府能为百姓办点实事,为西安的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于2013年12月6日对天石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检查,释放粉尘噪音污染环境一事属实,工作人员现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该搅拌站限期整改。12月10日,环保部门对该搅拌站进行复查,其场内道路已经冲洗,料场和建筑垃圾全部覆盖,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另,由于搅拌站周边土地已被征用,该搅拌站将于近期拆迁。

【网民留言】

新城区八府庄一代的环境卫生很差,垃圾成堆,希望有关部门管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你反映的问题属实。新城区政府联合曲江新区管委会对八府庄地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整治:一是对该区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二是加大保洁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三是实行一日两次洒水除尘作业。近期,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地核查,该地区的环境卫生已明显改善。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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