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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保障性安置住房建设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

2015-11-01 20:12 | 来源: |浏览:

  原标题:石家庄保障性安置住房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河北新闻网10月26日讯(记者张娜)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审批对加强城市建设收费管理,对各类保障性安置住房、学校建设的教学设施及公寓、养老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给予城建收费减免政策。

  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规定缴纳有关城建收费

  据悉,城市建设收费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是城市建设上档次、出品味的重要保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生活垃圾(渣土)处理费等五项收费(以下简称城建收费)是国家、省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属政府财政资金。凡在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进行基本建设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规定缴纳有关城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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