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镇安-镇安县主流门户网站! 网站首页 | 镇安概况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生关注

天水市12个市直单位向社会承诺改进作风措施

2014-03-23 21:12 | 来源: |浏览:

  天水市12个市直单位向社会承诺改进作风措施

  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天水市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本部门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坚持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制定出台了一大批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整改制度和措施。现将12个市直窗口单位及民生关注度高的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有关事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请予监督。

  市教育局公开承诺事项

  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表现纳入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年度考核、评价监督体系,坚决杜绝教师在各种节日收取家长和学生礼物、礼金;禁止中小学教师在分班、调整座位时,向家长、学生“吃拿卡要”。

  2.规范教育收费。制定《天水市教育局开展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各类教育收费项目,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教育部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3.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坚持“先建后撤”,调整和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防止因学校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或“上学难”。

  4.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严禁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严禁教师组织有偿家教。严格控制作业量和考试次数。

  5.解决“上好学”难。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布局,逐步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积极探索“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名校办分校”等合作办学模式,使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城郊周边和新区辐射,不断扩大市区和县城学校的规模和容量,有效缓解城区中小学“择校热”和大班额问题。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保障范畴。

  市公安局公开承诺事项

  1.提升服务意识,强化社区警务机制。公安派出所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报警、报案、求助、咨询时,民警要态度和蔼、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并设置警民联系簿和便民服务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社区警务管理机制,多渠道扩充社区警力,提高社区见警率;加强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巡逻防控力度,切实预防和及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案件。

  2.加强街面巡防力度,更好服务群众。市局及各县、分局,要组建一支快速反应的巡防队伍,承担街面巡防任务;每天组织一定警力负责街面巡逻,及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积极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强化对街面的管防控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3.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一旦有群众举报、投诉,市局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4.提高办证时效,缩短证件办理时间。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除因照片质量和其他原因退证外);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局和秦州分局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双休日正常受理办证业务。

  5.提高户籍办理服务质量。在办理户籍过程中,户籍民警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业务,对办理业务的群众要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凡手续齐全的应当场办理,如果手续不全的,要向群众耐心解释,待补办后及时办理;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可预约上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

  6.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效率。开通消防监督举报电话:96119,消防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减少审批环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通电话服务热线96116,24小时内接受群众的报警和消防业务咨询,以及对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出警迅速,果断处置。

  7.规范交通执法与管理。交管部门要畅通服务渠道,完善事故赔偿调解工作机制,规范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范公路测速监控,提高路面执勤执法水平,开通异地违法处理系统,提高违法处理效率,简化办牌办证流程,对办理机动车辆牌照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市内复杂路段和重点区域以及校园门口及周边保证足够警力,确保交通畅通和学生上下学期间的安全。

  8.进一步规范110接处警服务。110报警服务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和投诉;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及时、出警迅速、反馈到位,不断规范110接处警工作,努力提升。

  9.加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解决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对信访案件要采取领导接访,直接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形式,使信访接待深入基层,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市交警支队公开承诺事项

  1.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办理业务过程中做到办事公正,警容严整,精神饱满,文明礼貌,说话和气,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三难”现象。

  2.开展导办服务。在群众办理车管业务时,导办民警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做好车管业务办理流程解释引导,减少群众办事的往返次数,以最便捷,最高效的工作联动措施服务群众。

  3.推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对办理车驾管业务的群众推行一次性告知服务,由第一个受理的民警负责给予解答,并确保群众能得到满意答复。对于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告知群众到相关窗口或部门办理。

  4.提高办事效率。对群众办理交通管理业务实行一站式服务,随到随办、随办随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5.提供网上服务。以科技信息化为主要依托,积极搭建“网上车管所”等服务群众新平台,拓展联系服务群众新渠道。

  6.规范执勤执法。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之间的关系,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7.善待外地车辆。对重点项目和外地来我市投资经营、旅游、开会、运送重要物资的车辆轻微违法行为,以“平安问候,安全提醒”的方式教育纠正,不予处罚。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对容易危及生命安全、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8.重视群众来信来访。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反馈,求得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9.设置护学岗。实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制度,在城区主干道的中小学校上、放学期间设置护学岗,维护学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学生安全通行。

  10.推行交通安全提醒业务。利用“天水交警”互联网,公安交警警务微博和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天气预报和安全出行提醒告知服务,提醒广大驾驶员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市民政局公开承诺事项

#p#分页标题#e#

  1.完成四件为民办实事任务。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比2013年提高15%、达到345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5%、达到2193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2013年的3180元,提高到3504元;年底前在全市建成8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12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互助老人幸福院)。

  2.健全农村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监护人自愿申请和逐级审批,安排到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救助抚养。

  3.按时完成灾后重建任务。按期完成2013年因暴洪地震灾害受灾的农村居民住房重建维修任务,让灾民早日入住新居。

  4.限时办结为民服务事项。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审批;及时申报老年人优待证、伤残等级评定资料;提高民政办证效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承诺事项

  1.面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信息,建立人才信息档案,凡符合条件,并经用人单位面试合格的,及时办理招聘手续。

  2.县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免于外语考试,50岁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免于计算机考试,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免于计算机考试。

  3.不定期举办人力资源招聘洽谈会、专场招聘会,搭建双方交流平台,促进就业。

  4.实行参保人员退休集中审核审批制度,及时按政策规定调整养老金标准,确保养老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

  5.年内启动实施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提高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优质服务承诺事项

  1.凡符合条件,申请办理和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设立就业求职、登记、咨询、信息发布窗口,提供便捷服务。

  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基数核定、缴费事项,即到即办。

  4.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建模,即到即办,对特殊困难人员上门服务,异地人员相对集中办理。

  5.医保转外地住院就医患者报销费用手续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日受理,并于30个工作日内审核报销完毕;涉及大额医疗保险报销的,60个工作日内审核报销完毕。

  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承诺事项

  1.公开环境信息

  (1)环境质量信息。每日将城市空气质量日报监测数据在天水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布;每月将地表水、饮用水月报监测数据在天水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布。

  (2)重点企业排污状况信息。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天水市环境监测及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和“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超标状况”在《天水日报》和天水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2.建设项目环境审批

  (1)下放审批权限。对总投资在2000万元下的工业项目(不包括国家和省上规定的重污染项目)、5000万元以下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项目、不论投资规模大小的第三产业项目,由县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缩短审批时限。将国家规定的办结时限均缩短三分之二,即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在2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在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提高监测服务效率

  验收监测和环评监测,自项目委托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监测报告;一般性环境监测,自项目委托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监测报告。同时,监测费用在甘肃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降1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承诺事项

  1.下放审批权限。将城市道路开挖许可、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户外广告审批,道路外停车的审批管理,占用人行道修洗车辆等六项审批下放两区;将燃气特许经营许可和燃气设施改动下放五县审批,市级备案。

  2.取消事项。取消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住宅类小区组团项目10万㎡、20层以下,公共建筑单位2万㎡、建筑高度50m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初步设计审批;取消所有规模工业生产厂房类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实行网上受理办理合格书备案。

  3.放宽事项。对非国有投资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管理权限,五县两区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一律实行直接发包。

  4.审批事项全面公开。各项行政审批一律输入天水市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审批流程,公开办理时限,提供便民服务。

  5.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查处违规违法建设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承诺事项

  1.2014年实施建制村通畅、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农村公路449条1351公里;在2013年开工建设5个乡镇区域性综合交通服务中心,已建成3个的基础上,2014年开工建设7个乡镇区域性综合交通服务中心。到2018年,全市实现100%的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通畅率达到100%,年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1000公里以上;班车通达率达到100%。

  2.为了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全市公路项目招投标工作全部移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3.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和服务承诺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言语文明、态度和蔼、热情接待、主动服务,杜绝生、蛮、冷、硬等现象发生。

  4.严格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坚决治理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等公路“三乱”行为,严肃查处罚款不开票,不据实开票,不开正规票,罚款后不纠正就放行等违纪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p#分页标题#e#

  5.优化工作环境,继续精简清理下放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做到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结期限、收费标准、审批依据“五公开”,对外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窗口集中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严格承诺办结时限。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内缩短25%以上,2014年将乡村道行道树采伐、更新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县区实施(具体清理下放及承诺办理时限的行政审批事项见附表)。对在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中存在“吃、拿、卡、要”和服务态度差、推诿、不按承诺时限办理的,将责令整改并调整岗位。

  6.切实提高道路运输市场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严厉打击出租车不打表、绕道、拒载、甩客、宰客等违法行为,联合物价部门及时查处纠正客运车辆节假日期间擅自涨价等违法行为;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依靠县区政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坚决依法取缔和打击“黑车”、农用车载客等非法营运行为;从严查处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站场停靠,兜圈拉客和“卖客”等违章经营行为;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经营,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改善车容车貌和卫生条件,严禁拒载和服务态度粗暴等现象发生,提高司乘人员职业道德素质。

  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投诉电话96779,24小时面向社会受理各类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投诉举报,承诺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实必处,及时答复。

  7.强化收费公路服务意识。麦贾高等级收费公路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做到服务文明,行为规范,每车次收费时间不超过1.5分钟(绿色通道验货车辆除外)。根据交通量的大小,及时调整和开足收费车道,做到收费不堵车。在非高峰时段,排队交费车辆不超过15辆,当超过20辆时,及时调整和开足收费车道,并组织路政人员出亭维持秩序,确保车辆快速通过收费站。

  麦贾高等级收费公路2014年底前对沿线单位、群众实现免费通行,2016年底前该路全面停止收费。

  8.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随时受理来自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认真对待,投诉必查,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查证情况,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

  市水务局公开承诺事项

  1.加快推进百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2014年全市计划建设22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解决五县两区35.16万农村人口和项目区5.4万名学校师生的饮水困难。建立健全市县项目公示管理体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对实施项目的工程名称、工程类型、主要建设内容、受益范围、工程投资、责任人、开工和计划完成时间、工程建后管理等进展情况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社会公示。在各供水站设立公示栏,公开收费方式、水价标准,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达到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确保受益群众吃上干净、卫生的自来水。

  2.积极实施百万亩优质梯田建设工程

  2014年全市计划完成34万亩梯田建设任务。创建甘谷县阳屲梁等万亩示范点11个,5000亩示范点4个,3000亩示范点10个,千亩示范点14个。年内使10个乡镇,200个行政村实现梯田化。全年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240km2,其中,创建14条精品示范小流域。按照“政府导演、部门协作、群众参与,多方筹资、全部机修,注重规模、整体推进,规范管理、严把质量,全面考核、严格奖罚”的基本思路,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项目带动、利益驱动”的原则,做到整合项目、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各投其资、各负其责、各计其功、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全面提升全市梯田建设管理水平。

  3.狠抓防洪堤防工程建设

  2014年重点完成以渭河干流为主的5处河段治理,治理河长50.98公里,兴建堤防46.33公里。全面完成6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治理河长78.5公里,兴建堤防73.6公里,护岸15.12公里。开工建设2处中小河流水毁灾后重建防洪工程,治理河长14.6公里,兴建堤防16.34公里,全年计划修建各类堤防120公里。切实抓好工程建设管理,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四制”规定,健全完善防洪堤防工程建成后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住、长受益。

  4.全面落实抗旱防汛措施

  按照“抗大旱、防大汛、减大灾”的要求,立足抗旱保生产,抓好渠道清淤和春修春检,全面完成56万亩灌溉任务。加快武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7县区高效节水示范项目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农田水利灌区管理,确保建一处水利工程,富一方当地百姓。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观念,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备足各类防汛抢险储备物资,保障山洪灾害预警“户户知”工程正常运行。加快清水东干沟等山洪沟道治理进度,提高河沟险段防洪能力,确保安全度汛。

  5.切实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

  2014年全市要切实抓好以采砂管理为重点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规范采砂行为,确保全市河道行洪安全。及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整治河道“八乱”现象,实现河道常态化管理。开展采砂规划修编工作,加强涉河项目管理,努力创建堤固、洪畅、水清、岸绿的水生态文明环境。

  市卫生局公开承诺事项

  1.积极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推行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无假日门诊;门诊建立急诊绿色通道,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行急救病人先接诊、后办手续制度,对城乡低保患者、农村五保户、无主病人及其他弱势群体实行先诊疗、后付费;门诊部加强导医咨询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患者寻医问药及意见建议及时解答。

  2.在全市推进无“红包”、“回扣”医院(科室)创建工作,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严厉查处收取“红包”、“回扣”及大处方、滥检查、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

  3.推行二级以上医院之间检验、影像结果互认共享,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4.新农合“一卡通”以乡为单位全覆盖,简化报销手续,将农村27种重大疾病纳入补偿保障和省内异地即时结报。

  5.为了提升全市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在全市农村开展“健康保健工具包”进家庭活动。为全市22万户农户配送“健康保健工具包”,内含中医养生保健器械、基本护理用品等,并开展村级“健康保健工具包”培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承诺事项

#p#分页标题#e#

  1.推行政务公开。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六个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告知需提供的材料、公开承诺办事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内容外)通过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予以公开。

  2.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和行政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贩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共治格局,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3.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12331”投诉举报体系,畅通公众举报渠道。依托“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开通“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成立“安全用药”专家团队,公示服务专家热线电话,全程服务公众诉求。

  4.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全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许可企业及产品信息数据中心。开发网络数据查询系统,对全市“四品一械”许可企业及产品信息公开,供公众查询使用。

  市工商局公开承诺事项

  1.提高服务效率。企业注册登记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等急需的实行定员协办、预约服务;12315指挥中心受理投诉实行节假日值班制。

  2.精减收费项目。按照政策规定时限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行政性收费;市个体私营协会停止收取团体会费。

  3.简化审批程序。从2014年3月1日起,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认缴登记制;放宽企业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经营项目外,均可核准;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内容;投资者可直接在网上查询预先核准名称是否重复。

  4.提升服务质量。在市政府政务大厅工商窗口开展服务满意度评价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     

  网站介绍   商务合作   网站声明   招聘信息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3-2022 镇安门户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站部分内容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