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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心妻子有外遇 勒索“小三”进监牢

2014-03-23 21:38 | 来源: |浏览: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梁奋远

  因怀疑妻子有外遇,丈夫李响持刀逼迫第三者写下20万元欠条,并委托讨债公司多次上门追债,最终被警方抓获。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响有期徒刑2年,罚金5000元,李响不服提出上诉。市检察二分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

  怀疑妻子有外遇,约见“小三”

  李响今年36岁,大专学历,2001年从外地来上海后,一直从事导游工作。李响的妻子是嘉定本地人,两人婚后育有一子。因夫妻俩都要上班,无暇照顾,孩子一直放在老家由爷爷奶奶抚养。
  今年3月,刚带团从国外回来的李响发觉妻子有些异常,经常很晚回家,而且回来后一名男子还不停打她电话。李响怀疑妻子有外遇,但妻子坚决否认。李响后来了解到,经常给妻子打电话的男子叫董宇,也是嘉定本地人,离异后带着孩子独自生活。
  5月的一天,李响下班回家后,发现妻子又不在家,打电话也不接,于是拨通董宇电话,提出要与他见面。晚上10点左右,董宇来电,约李响在某路口见面,李响随即驾车前往。到了约定地点后,李响把董宇叫到副驾驶位置坐了下来,并把车门锁上,让董宇交代与妻子的关系。见董宇矢口否认,李响拿出事先准备的菜刀,威胁董宇,并开车来到董宇家,让他从电脑上调出最近3个月的通话记录。看到通话记录后,李响怒火中烧,当场让董宇跪下认错,并打了他一个耳光。

  威胁“小三”写道歉书,勒索20万

  李响怀疑妻子昨天就是和董宇在一起,为搞清事实,他驾车带着妻子来到一家浴室,通过监控画面看到妻子昨晚确实与董宇来过这里,便用手机将妻子和董宇一同进出的画面拍了下来。
  拿到证据后,晚上6点,李响独自驾车来到董宇家,要求董宇说清楚与他妻子的关系。经不起李响又是质问又是脚踢,几个小时之后,董宇终于承认自己与李响妻子有不正当关系,已经相处几个月。但董宇说:“我知道她还没有离婚后,就没有再联系了”。在李响的要求下,董宇写了道歉书,并且在道歉书最后写下愿意拿出2万元作为经济补偿。
  李响认为2万元太少,要求赔偿20万元。董宇不肯,李响就从随身带的包中拿出一把菜刀放在电视柜上面,要挟董宇称如果不答应就要用刀砍他。董宇只好按李响要求重新写了一份道歉书。两天后,董宇越想越觉得不对,觉得自己没理由拿钱给李响,于是对李响避而不见,还找人打电话警告不要再找他。
  李响一气之下,竟在网上找了一家讨债公司,“委托”讨债公司帮他追债,但要求不要一次讨完,而是每次讨一万元,骚扰、折腾董宇。与此同时,李响通过咨询,了解到道歉书的法律效力并不高,而欠条的法律效力比较高。

  多次上门讨债要钱,终被判刑

  两天后,李响和讨债公司的两名男子早上6点钟就聚到了董宇家门口,刚带着孩子走出家门的董宇就被李响等人堵住。在李响的逼迫下,董宇又写下一张欠条,称将支付李响20万元作为精神补偿。拿到欠条后,李响先离开了董宇家,两名讨债公司男子继续留在董宇家,向董宇讨要了1万元。此后,李响又多次到董宇家讨债,其间双方还发生过肢体冲突。
  不堪其扰的董宇只好选择报警,警方经调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李响立案侦查。
  承办检察官表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本罪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本案中,虽然董宇对李响的家庭婚姻关系造成了破坏,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但作为婚姻关系中受害一方的李响却并未能以正确的方法处理此事,反而借机持刀要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造成了严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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